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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粉醜,但是粉好吃~~黑糖饅頭

日期:2004/10/4

做麵包真是辛苦啊!

每個細節都要注意到……

由其是最後入烤箱時,還要不時看一下~~~

不然,它就焦給你看>_<

真是粉嘔。。

不過,中式麵點比較好相處

一個不小心做醜了、大小不一、或是蒸過了頭

出來都還是可以吃~~

只要不滴水,一切都好辦^_^

黑糖饅頭

材料:
中筋麵粉300g  水150~170g  黑糖60g
速發酵母3g   泡打粉1t再少一些
油15g

作法:
1. 全部材料入麵包機中,設定「基本麵糰」
2. 第一次發酵完,取出麵糰壓出空氣
3. 將麵糰桿平、折起,重覆麵糰的表面光滑
4. 最後一次桿成長方型狀,然後捲成長條狀
5. 用刀子出想要的大小
6. 放蒸鍋中,中火蒸熟即可。






Dear 莎莎:
天啊這饅頭很美啊!怎麼會醜?
妳的要求太高了吧?!
我和妳相反耶,對饅頭、包子這類的蒸食,
反而有恐懼,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草繩啊!
妳教的方法,我已經記下來的,謝謝妳哦!
Amigo~
阿米果 於 October 5, 2004 11:12 AM 回應 |


我覺得粉漂亮耶!
我也嘗試做什麼饅頭、花捲之類的東西,
但是蒸出來很怪,連自己都沒勇氣吃。
唉!~~~
camay 於 October 6, 2004 10:51 PM 回應 |


請教一下,泡打粉加到裡面是什麼功用呢?
若我們沒有麵包機,那又要如何處理
油的話,要用那一種油?
還有你這樣的份量大約可以做幾個?
目前這種天氣,室溫發酵,時間大約要多久
抱歉,一次問這麼多,因為女兒超愛吃黑糖饅頭
而我從來都沒自己做過.
但很想試啦!
lin3665 於 March 8, 2005 08:52 AM 回應 |


Dear 雅筑
泡打粉的作用是讓饅頭更"泡"更軟
沒有麵包機可以用手揉,在不然就用摔的
這個份量可以做6~8個大饅頭~~當然也要看你切的大小而定
如果沒有麵包機
第一次揉好的麵就放在溫處發酵~~電鍋按下保溫,裡面放塊厚布
再放入麵糰(用塑膠袋包好)~~很快也會發的很大
發好的麵糰拿出來~~把空氣壓掉,桿成一大張捲起,切塊
第二次放入蒸籠裡發酵~~蒸籠下面的那鍋水加熱至洗澡水般溫
也可以幫助發酵
至於要發多久~~~如果原來是3cm,長大成5cm就可以蒸囉!!
油~~用一般炒菜的油就行了^___^
祝你成功^^
莎莎 於 March 8, 2005 11:57 AM 回應 |


謝謝莎莎的回應
再請問泡打粉和蘇打粉是同一樣東西嗎
那麼沒有麵包機
是否就是直接將你提供的所有材料混在一起,拌云
然後等發酵呢
lin3665 於 March 8, 2005 11:53 PM 回應 |


Dear 雅筑
泡打粉和蘇打粉的用途不一樣
別買錯了
全部材料指的是
除了"油"以外
全部和成糰了
再加油~~這樣比較好^^
莎莎 於 March 9, 2005 11:22 AM 回應 |


這饅頭究竟要發多久啊,我今天整整發了五個多小時,怎麼一點動靜都沒有,
表皮是做的還滿光滑,滿好看的,
但只有發一點點,吃起來太Q了啦!
也許應該說太硬了,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氣嘗試的黑糖饅頭,
嗚..........失敗.
lin3665 於 July 18, 2005 10:01 PM 回應 |


Dear 雅筑
你檢查過酵母的活性了嗎??
也許是酵母全掛囉!!
先用點水把酵母泡開
有起小泡泡才能用喔
祝你成功^^
honhonwu 於 July 19, 2005 11:22 AM 回應 |


honhonwu:
請問是要用冷水或溫水試呢?
酵母可以和糖一起溶解嗎?
(因為我昨天是這樣做的)
應該也不可能是份量放太少的問題,
因為我是依照莎莎的比例下去做的.
lin3665 於 July 19, 2005 01:37 PM 回應 |


莎莎,
羊想跟妳做中式的麵包....可素到底.........
泡打粉是發粉嗎?做蛋糕那種?
或是做麵包那種酵母粉~~
羊好怕"誤入企途"... ^^
檸檬羊 於 July 19, 2005 02:48 PM 回應 |


Dear 羊
泡打粉是蛋糕用的那種白色粉末(baking power )
我們這裡說的發粉是做麵包的酵母=依士(yeast)
我這裡....你來坐坐就好

我實在是沒什麼東東可以讓你學... 我還要出門去跟大家多學學呢
別讓莎有壓力...
我才真的會擔心給羊"誤導"^___<
莎莎 於 July 19, 2005 04:44 PM 回應 |


呵呵!我知道原因了,
是我將酵母拿去加熱,所以..........
今天下午又試了一次,成功了,YA!
好好吃哦!莎莎的比例真棒,
成功的饅頭,沒兩下功夫被吃光光了
謝謝大家的幫忙
lin3665 於 July 19, 2005 09:12 PM 回應 |


雅筑,真為妳高興ㄋㄟ~~^^
modi 於 July 19, 2005 09:49 PM 回應 |


莎莎:
對不起,到昨晚我才發現原來回覆我的好心人,
那個英文名字也是你
說完對不起,再跟你說聲謝謝
你讓我少奮鬥好幾個月唷!
雖然失敗了一次,但撇開不會發不談的話
其實一樣很香很好吃
像我兒子較好養,就直說好吃
女兒較挑嘴,只吃昨天做成功的部份,
前天做失敗了,老公一直唸,沒事搞那些做什麼?
每次買一大堆材料,到最後都沒做完浪費掉,
花個一百元就可以買一堆饅頭回來了.
昨天他下班,我跟他說,今天又做饅頭,
很成功,都被吃光了,一直跟他炫耀說好好吃,結果他說:
怎麼都沒留給我,那麼以後饅頭就可以不必買了,全都自己做. 呵
,我那有那麼勤快啊,我不過了好玩,玩一下罷了.
(昨天成功的饅頭,除了你們外,也要感謝我的多年好友的妹妹,
如果不是和她聊天聊到,我為了酵母較快溶解,拿去煮了,
我想我永遠不會發現失敗的原因是什麼?)
莎莎:是不是只有我這麼呆啊!(自作聰明反被聰明誤)
lin3665 於 July 20, 2005 07:52 AM 回應 |


Dear 雅筑
能看到你成功...
我也好開心
我的人沒什麼
只要看到人家笑
我也會開心
如果有什麼我可以幫的上的
我都願意做...
真的
好朋友不用天天在一起
只要惦在心裡
這樣就夠了
祝你永遠開心
莎莎 於 July 20, 2005 08:11 PM 回應 |


莎莎,
明白囉!謝謝莎莎~^___<
羊素一定會常來坐滴!
羊素莎莎滴粉絲啊!
支持莎莎!: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
檸檬羊 於 July 21, 2005 12:56 AM 回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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